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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葫芦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提升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海洋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印发《葫芦岛市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葫芦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葫芦岛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葫芦岛市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渤海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全市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实施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入海排污口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连山河、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河一策”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强化执法巡查,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入海排污口全部整治;连山河、五里河、兴城河、狗河4条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实现负增长;国控、省控入海河流全面达标,无劣Ⅴ类水体。至2023年秋季,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6.6%,较上半年提升约25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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